一、项目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 景东县医院采购皮肤医学美容科耗材一批。
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公章)、公司法人对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公司样章及发票式样(加盖公章),厂家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根据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前述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景东县人民医院设备科邮箱jdxyysbk@163.com,收件人:李品巍,联系电话(0879)6227368,并以快递形式递交响应文件。
请注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公司法人、报名人、报名人联系电话。
2、报名与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7日17时30分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寄出时间(快递单)为准。
3、开标时间及地点:医院自行确定(所有响应人标书当众拆封,由院内专家进行监督及评标)。
4、响应文件的递交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采购响应文件模板见公告末附件2 (响应文件制作参考,实际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未按要求密封和粘贴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用快递邮寄(最好顺丰,特殊情况其他快递也可以),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北川路8号县人民医院设备科,收件人:李品巍,电话:1868777258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
2、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并未在封面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3、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请参考附件)。
4、我方不接受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
5、我方组织院内评审专家结合我方实际及性价比综合评审,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服务除外)。
6、谈判后我方将与选中的供应商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签定合同,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
四、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到院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现就医院相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主动出示本人的“行程码”和“健康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响应开标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发生交叉感染,请参加医院采购项目响应的公司代表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
五、附件(见文件末链接)
附件1:景东县人民医院皮肤医学美容科新项目医疗耗材报价需求表
附件2:采购响应文件模板(响应文件制作参考,实际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云南省景东县北川路8号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联系方式:叶老师(0879)6227368 , 18187909477
七、投诉方式:杨书记(0879)6229017
附件1:景东县人民医院皮肤医学美容科新项目医疗耗材报价表(2)(1).xlsx
附件2:院内设备采购响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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