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我院对已建设完成的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该项目委托云南核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医院邀请有关单位及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组织召开了验收会,形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院“辐射安全和防护领导小组”。公示期为2023年04月03日起20个工作日。
电话:0879-6221327
通讯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北川路8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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