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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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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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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科室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储备工作,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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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五)户籍不限。

(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招聘公告对临床医师岗位招聘长期有效,医院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2.检验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28日,8:00—11:30,14:00—17:3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景东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人力资源科。

(二)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材料顺序为报名表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身份证、毕业证(含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学位证、相应专业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材料。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报名联系电话:18187909608,0879-6229399。


五、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一)临床医师岗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设笔试,直接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值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二)检验岗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参加笔试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1)命题参考各大专院校教材,不指定考核教材。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学术报告厅。

2.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最低合格分值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1)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

(2)面试计分方式: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最后得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小会议室。

3.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笔试成绩高者胜出,如仍然无法确定人选的,需进行加试。


七、资格复审

医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到医院现场,由人力资源科及职能科室对照岗位招录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八、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将不再录用,最终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编外人员录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基本工资,享有“五险一金”待遇,与本院编内同类职工享有同等的绩效分配、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等待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经医院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本院编内同级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


来源:人事科

排版:文化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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